两名不满18周岁的男孩盗窃了某殡仪馆骨灰盒寄存处的六个骨灰盒,并向该单位勒索人民币20万元,被沈北新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。7月6
日,10名也不满18周岁的校园小记者在沈阳146中学网站上发表了多篇听审手记,表达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各种各样的思考。
这是一次特殊的庭审。被问及犯罪过程,两名被告痛哭流涕。2008年12月11日夜间,17岁的张某和王某与25岁的周某一起,到位于沈北新
区的某殡仪馆骨灰盒寄存处盗窃了骨灰盒六个,分别藏匿在馆外小镇的几处涵洞里。第二天一早,三人给该单位负责人打电话,索要人民币20
万元,并威胁“不给钱就毁掉骨灰盒并通知家属”。经过讨价还价,最后三人答应以六万元赎回六个骨灰盒。在警方的严密部署下,殡仪馆寄
存处先后五次向三人提供的银行卡号内汇入40000元钱,领回其中五个骨灰盒。事发第三天,警方根据线索将三人抓获,寻回最后一个骨灰盒,
并将35800元赃款返给殡仪馆寄存处。
法院认为,周某等三人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,且数额较大,故判处累犯周某有期徒刑五年。张某和王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,且王某及
家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,并交纳罚金,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三年。
此案中的细节令旁听的小记者们唏嘘不已。王某家境贫寒,父母贫病交加,对他寄予莫大希望。他出事之后全家人痛不欲生,其姑姑更是
伤心欲绝,听审中几度险些昏倒,令小记者们叹息“为何要伤害亲人”。而三名被告自以为天衣无缝的犯罪方式竟然不到42小时便败露,更让
孩子们发出“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”的感慨。也有小记者指出,贫穷不应该成为犯罪的理由,人的一生会遇到各种挫折和诱惑,若选择错误的
解决方式,就会一失足成千古恨。小记者们还在文中互相告诫:未成年人交友要谨慎;心中还需有一条红线,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,时刻牢记法
律是严肃的,绝不可触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