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厦门托运了三箱白酒,到武汉提货时只剩一箱。收货人很不好想,这是给儿子办满月宴席的,未料被物流公司给搅了心情。
从福建来汉做生意的骆先生,准备月底为儿子办满月宴席,便请老家的朋友帮忙买了三箱共计36瓶台湾金门产的金门高梁酒,委托武汉兴成货运公司托运到吴家山。前天,骆先生接到该公司电话去提货时,被告知丢失了两箱。物流公司称可赔钱,但按照惯例,只赔货物总价的30%,骆先生不答应。
舵落口工商所调查时,兴成公司许经理承认货物在转车时发生丢失,愿承担一定的赔偿,但对骆先生所称酒的价格有疑问。为此,工商人员电话联系了厦门工商部门,经当地工商部门查明:这种58度金门高粱酒在厦门的零售价为每瓶218元。经调解,货运公司赔偿骆先生5232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