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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运公司:托运货物需谨慎

   目前,托运、快递业务已经逐渐成为消费者寄送物品的首选,但托运、快递市场良莠不齐,引发了诸多消费纠纷,成为消费者申诉的又一新热点。

  从消费者申诉的情况来看,托运、快递行业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:

  一、某些货运部、快递公司无照经营,利用上门接货的方式,将消费者货物骗到手后不见踪影;

  二、因部分消费者没有对货物进行保价,某些货运部、快递公司收货后称货物丢失,只同意按货物运输费用的几倍赔偿;

  三、消费者收货时,货运公司不提醒消费者验货,有的甚至借故有事催促消费者在货物验收单上签字,事后消费者发现货物少了或坏了,货运公司则以消费者签了验货单为由不承担责任;

  四、承诺的送货时间不能按时送到,给消费者带来了损失却不肯赔偿;

  五、出现货物运输纠纷后,收货方、承运方或者送货方多方扯皮,有的甚至将责任推到接货的业务员身上,推说业务员已被辞退,从而来个死无对证。

  为此,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托运物品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:

  一是选择正规的、信誉好的托运、快递公司。交货之前最好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,因为无照经营者,一旦出现较大的纠纷时,往往会溜之大吉,无法索赔。

  二是托运货物之前应当仔细查看托运单。托运货物的单据填写是否全面、清晰,包括货物的数量、货物名称、价值、到货日期、运输方式、取货的方式等,贵重货物与普通货物切记要区分开来,最好分开托运,分开填单。

  三是递寄物品时最好采用保价的方式。因为在保价运输中,货物全部丢失,按货物保价声明价格赔偿;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,按实际损失赔偿;货物实际损失高于声明价格的,按声明价格赔偿;货物能修复的,按修理费加维修取送费赔偿。这样托运、快递公司就不能推托说按行规只赔偿运输费的几倍钱款了事。

  四是切记先验货后签字。不管对方找借口有多忙,千万不要先签字后验收,如果先签字后验收,一旦发现货物有问题,消费者的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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